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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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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东乡族自治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 报 告 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 马国俊 (2008年2月29日政协东乡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各位委员: 我代表提案法制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政协东乡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提案审查情况,请予审议。 政协东乡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截止2月28日22时,提案法制委员会共收到委员提案65件,参加提案的委员424人(次),其中:个人提案6件,联名提案59件。 提案法制委员会根据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对收到的委员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内容相同3件提案,作了并案处理,拟意立案62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100%。其中,文教卫生13件、水电方面14件,公路交通方面13件,农林畜牧方面8件,城建2件、综合治理6件,其他6件。 在政协东乡县第十一届二次会议上,与会广大政协委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和谐、发展”两大主题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总体发展思路,紧扣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东乡,积极运用提案形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显示了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各界委员经过精心选题,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后提出提案,内容实际,建议具体,可操作性强,这保证了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提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为提高办理质量,实现提案效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大会闭幕后,我们对已立案的提案,报送县政府召开交办会议,分解到各承办单位研究办理,我们要与各承办单位加强协作,为提案办理工作尽职尽责,努力使委员提案落到实处,相信经过各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必将对实现我县“十一五”规划的宏伟目标和构建和谐新东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次大会提案截至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提案法制委员会仍将及时审查立案,并送交有关单位承办。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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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
滑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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