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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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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草案) (2008年3月27日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刘韶青检察长所作的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州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08年主要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狠抓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加快临夏发展、构建和谐临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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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
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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