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3 15:59来源: 中国临夏网 徐良 路燕
6月30日,临夏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一份伪造手机入网协议而引起的消费投诉。
临夏市城郊镇的马老汉,于2007年3月在某通讯公司一业务代办处办理了预交话费送手机业务,该代办处代办人理应与马老汉亲自签订入网协议,并向其说明该项业务的性质,但在当事人未提供本人身份证的情况下,利用其他人的身份证和马老汉的名字,补填了一份伪造的入网协议向通讯公司交差。另外,向当事人增加了“天气预报”等两项收费业务。但是,马老汉并未明白此项业务为其限定了每月最低20元的通话费用和12元的服务费用,稀里糊涂地用了3年。至今年4月,在几乎不用该手机号,却每月仍缴32元话费的情况下,才到该通讯公司要求查询,工作人员以马老汉与公司签订了协议为借口,对马老汉的查询没有认真接待,但马老汉坚持自己从来没有与该公司签订什么协议为理由,与对方发生争执。在争执无果的情况下,马老汉到临夏市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到该通讯公司了解情况,发现该公司与马老汉的手机入网协议是当时的代办人员伪造的。为此,消协工作人员对投诉双方进行了多次耐心调解,最终,通讯公司向投诉人补偿2000元,退回其他业务收费192元,使这一双方争执不休的投诉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