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临夏  >  永靖县

永靖县盐锅峡镇下铨村三社低保户脱贫记

 2018/12/07/ 17:01 来源:民族日报

  低保户脱贫记

  本报记者 罗玉珍 通讯员 郭红

  “通过串珠子做手工挂件,我一个月有800元到1000元的收入。我丈夫在刘家峡城北新村工地上当小工,一个月也有4000多元的收入。”11月22日上午,在永靖县盐锅峡镇下铨村三社低保贫困户赵清云的新家里,女主人崔永涛一边展示她制作的手工挂件,一边向记者算着收入账。 

  “政府帮助的5万元扶贫贷款,我入股到县上的一家农业科技公司,每月有500元的分红,一年就有6000元的红利。” 

  “今年我大概算了一下,全家的收入能达到3.5万元,人均8700多元。” 

  说起这些年的发展变化,女主人崔永涛如数家珍。 

  赵清云今年41岁,父母在2012年、2014年相继病逝,前后住院治疗花去了一大笔医药费。崔永涛几年前得了心肌炎病,去年又得了哮喘病,需要常年吃药,每年至少住院1次,药费1万元左右。大女儿今年8岁,上小学二年级;儿子3岁,上幼儿园。她因病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家庭的重担就全压在丈夫一个人的肩上。 

  这几天因城北新村工地上没活干,赵清云就在家领孩子。他说,他家是全村典型的因病致贫的低保贫困户,2013年被纳入建档立卡户,2018年列入脱贫计划。 

  “家里的2.8亩水地只能种些玉米、洋芋,一年的收入也就2000多元。”赵清云说,“靠种地肯定不行,我只能出去打工,可就是放心不下家里。” 

  起初,赵清云担心的是家里30年前建的土坯房,房屋的墙裂了许多缝,已经到了必须改造的时候了。 

  “也许是父母先后病逝和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的缘故吧,我们几次上门动员他们改造危房,但赵清云就说凑合着住吧,等有钱了再改造。”镇包村领导豆叔全告诉记者,为了帮助赵清云一家,2016年5月政府安排了5万元带动型精准扶贫贷款,让他入股到甘肃盛兴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赵清云的家不改造不行,我们就继续做他的思想工作,硬是把他家列入2016年的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安排了3万元补助资金,并协调镇信用社给他放了4万元贷款,又动员夫妻俩向亲戚朋友借了点,让他们把家修好了。”豆叔全说,危旧房改造完后,按照“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赵清云一家的各项帮扶措施得以精准实施。 

  2017年上半年,县上为赵清云一家实施了第一轮1万元产业到户扶持项目,两亩多地种草莓和高原夏菜,收入1.2万多元。 

  2017年10月,心灵手巧的崔永涛觉得串珠子编织手工艺品是一项成本小、风险低、工作时间灵活的增收项目,比较适合她在家自主创业。 

  “串珠子既能照顾孩子和家庭,把闲暇时间充分利用起来,还能为家庭增加一些收入,我不妨试一试吧!”崔永涛将自己的想法第一时间告诉了帮扶她家的镇干部张艳。张艳通过上网查询,觉得值得一试,便鼓励她放手“赌”一把。说干就干,崔永涛通过网上串珠视频教程,自学串珠编织工艺品技术,很快就上手了。今年3月,她联系了河北省廊坊市一家名叫“勤勤手工坊”的工艺品店,开始承接编织手工艺品的活。没想到,第一个月就挣了1000元。看到亲手完成的手工艺品能换成钱,她内心渴望通过双手编织脱贫梦。

  串珠手艺挣了钱,针对她家开展的各项帮扶措施精准落实,这令崔永涛一家喜悦不已。

  2017年下半年,县上按照“虚拟配股、按股分红”方式,把县属国有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注册资本的70%按每股3万元的股权,配享给全县所有农户,崔永涛一家就配享了2股6万元的股权。

  2018年6月,第三轮“套餐式”2万元到户产业稳固工程实施,崔永涛就把2万元资金入股到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每年按照8%保底分红1600元,连续分红5年。7月,第四轮脱贫奔小康产业持续工程紧接着实施,崔永涛又将5000元配股入到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

  至此,崔永涛一家不仅在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拥有6.5万元的分红配股,还在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300元的分红硬股,同时享有企业每年7600元的“红利”,成了当地名副其实的大“股民”。

  政府连续多轮产业到户扶持项目,加上一系列强有力的帮扶措施,让崔永涛夫妻俩觉得身上的压力前所未有,但这压力很快又变成了他们追求幸福生活的不竭动力。

  崔永涛告诉记者,编织串珠小挂件,每件只能挣1元到2元,但编织大挂件,每件就能挣到100元左右,她想在家开办一个串珠挂件编织扶贫车间,组织更多像她一样的农村妇女在家门口就业挣钱。

  “政府不仅帮我们盖了新房子,还帮我们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我家终于脱了贫。虽然现在家里还有4万多元盖房子时的借款,但我相信,通过努力,今后我们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崔永涛充满信心地说。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