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公安机关“七项措施”力保经济发展企业复工复产
每日甘肃网2月27日讯 据民族日报报道(记者马健)日前,全州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推出“七项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州经济发展和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推行“非接触”业务办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上预约或办理户政业务,实现网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临时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等业务,随时随地“网上办、掌上办、及时办”。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对复工复产企业招(聘)用人员在办理落户、姓名等户籍项目变更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即予审批。三是实行“容缺受理审批”制度。对复工复产企业招(聘)用员工申请办理在临落户、户口迁移等业务或复工复产企业申请建立单位集体户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部分资料不规范的情况下,实行“容缺受理审批”制度,先行审批办理。四是开通证件办理绿色通道。为急需用证的复工复产企业职工(省内户籍)以及医护、军警及其他承担防疫任务的人员,开通加急居民身份证制证“绿色通道”,优先快速办理。五是延长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和居住证签注期限。对2019年下半年以来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或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迁至临夏州的《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60天;对有效期限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居住证,无论持证人是否及时返临,签注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60天。六是实行预约办理和集中上门服务。对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需要办理居住证的,简化手续,预约集中办理;对确有需求的企业,上门服务、上门送证;对符合居住证申办条件的申请人,在申领居住证、申办居住证签注业务时,社区民警不需入户核查,材料齐全的直接予以签发(签注)。七是建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制度。对有急、难需求的复工复产企业和相关员工,可由企业直接向属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为企业和员工提供户籍、身份证、居住证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加急服务,预约办、即时办或上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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