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筑起境外疫情输入“防护墙”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薛巍敏
近日,面对阻断境外疫情传播压力的不断加大,临夏州出台多项措施,加强境外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新冠肺炎抗疫成果,筑起临夏全州上下抗击疫情的“防火墙”。
3月16日,临夏州某运输企业机场巴士工作人员在兰州市中川机场接到一名从广东东莞欲前往临夏州和政县的乘客。在了解其相关信息后得知,该名乘客自3月8日从柬埔寨入境国内至3月16日到达兰州中川机场时,尚未达到14天的隔离期规定。
“在疫情逐渐转好的关键时刻,防控责任必须更加落实。”得知这一情况后,相关工作人员一边安抚乘客情绪,将其安置到位于机场巴士最后的隔离区内,同时立刻汇报上级,并及时向临夏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总指挥部进行了举报。
“惠达旅游公司机场大巴3月16日这天接到了机场售票人员的通知,其中有一名乘客3月8日从柬埔寨入境到中川机场,我们接到通知以后,立刻做出果断决定,向临夏州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了这一情况。”甘肃惠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机场巴士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这名乘客抵达临夏西站后,指挥部的工作人员马上采取措施,录取他出入境的信息,包括登记检疫等,由临夏州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接洽,紧急进行了隔离安置,有效降低了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
“作为一名公民,在疫情期间应该有义务和责任将此人出入境记录及时汇报给相关单位,为我们公司负责,为全体社会人员负责。”采访中,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如今在境外防控的关键时刻,容不得一丝马虎大意。
记者从临夏州有关部门了解到,为控制境外疫情传播,所有境外入临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住宿酒店或接待单位如实申报本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活动轨迹,自觉配合疾控部门严格落实检验检疫、留观等防控措施。
同时,境外入临人员要如实报告接触史、旅居史等情况,对刻意隐瞒、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对于谎报、瞒报、迟报或知情不报行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尤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网格管理、自我管理的要求,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报告境外来临人员信息。
此外,各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和接待单位、宾馆酒店做好境外来临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登记,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及时排查、管控入境人员并配合做好集中留观等工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来临人员,并对首位举报人给予一次性2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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