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临夏  >  临夏县

临夏县莲花镇 碧水蓝天古渡的红色记忆

 2020/06/03/ 13:18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 刘小雷 田蹊

莲花镇 碧水蓝天古渡的红色记忆

莲花古渡

  莲花镇在甘肃省临夏县最北端,依山傍水,四周群山环绕,银川河、大夏河在这里与黄河交汇,通过码头水路可与永靖县、东乡县相通,西经莲鹦路可通往积石山县,形成了临夏县乃至临夏州独一无二的水陆相通的“金三角”地带。凭借着15万亩的水域资源和红色景观,以及便利的交通,现在莲花镇已成为集旅游、休闲、度假、特色产业为一体的新型乡村小镇。

  莲花古镇

  5月下旬,记者去往莲花镇,寻找那里的红色记忆。

  莲花镇在甘肃省临夏县最北端,依山傍水,四周群山环绕。

  随着莲花码头、护岸工程、塔莲公路、临贾二期公路等一批重点工程的相继建成,莲花镇形成了水路并举、四通八达的库区交通网。15万亩的莲花湖水域,碧波荡漾,山峦倒映,水天一色,船舶往来,野鸭成群,可与南国水乡相媲美,水库中特产的黄河鲤鱼更是上等佳肴。

  由于莲花镇位居半山半川地带,依山傍水,气候湿润,光照充足,种植花椒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这里出产的“大红袍”花椒色泽艳丽、味道纯正,深受省内外花椒市场的青睐,每年都有来自四川、山东等外省市的客商慕名而来收购,逐渐形成了品牌效应,莲花镇已成为临夏地区花椒产品的重要集散地。

  莲花镇因莲花古渡而得名,据史书记载,莲花古渡始于汉朝,汉唐以来直至民国时期,莲花古渡一直是黄河上游的重要渡口,凡西进青海、新疆,南入西藏,必从此渡河,是重要的交通要道。

  说到渡口,在中国古典诗歌中是最常见的意象,比如“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渡口唤船人独立,一蓑烟雨湿黄昏”“山寺鸣钟昼已昏,渔梁渡头争渡喧”,如此柔美的诗句似乎才贴近莲花古渡字面的意味,但谁能想到,在这个风景秀丽的地方,70多年前,王震将军率领大军抢渡黄河,发起兰州战役左翼攻势,挥戈西进,挺进青海、新疆。

  在莲花古渡,英雄的临夏各族人民,用古老的皮筏,运送解放军抢渡黄河天堑,创造了皮筏摆渡史上的一大奇迹,为解放青海和新疆奠定了坚实基础。

解放军抢渡黄河纪念馆

《黄河不会忘记》雕塑

  解放军抢渡黄河纪念馆

  在碧波荡漾的炳灵湖畔,离寺沟峡口不远的北岸,莲花古渡王震将军指挥千军万马抢渡黄河的群雕巍然屹立。

  这座名为《黄河不会忘记》的雕塑于1997年10月建成,它主体高4.9828 米,表示渡河的时间是1949年8月28日,栩栩如生的三名战士整装待发,代表参加渡河的三军,一名船工代表帮助解放军渡河的500名水手。10张鼓胀的羊皮扎成的筏子代表十万大军,泛起的七朵浪花代表临夏的7个兄弟民族。

  同年,纪念王震大军抢渡黄河的红色陈列馆也正式动工修建,馆内主要由花瓶型拱门、主题雕塑、纪念碑、陈列室等建筑组成。2015年,这座陈列馆扩建,并更名为“解放军抢渡黄河纪念馆”。扩建后的纪念馆占地16亩,陈列室面积为520平方米,分《解放临夏》《抢渡黄河》两个单元,用大量的珍贵照片、文物和影像资料反映了那段波澜壮阔的岁月。

  离雕塑不远的岸边,是一座古典建筑风格的两进古民居院落“黄河人家”,花圃里芍药、美人蕉怒放,传统特色的木雕砖雕极富有装饰美,庄重肃穆的纪念馆、飞檐翘角的园林景观和碧水蓝天的库区,共同构成了古渡口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文/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 刘小雷

  图/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 田蹊 

  历史小资料

王震大军抢渡黄河

  1949年秋,王震将军率部十万大军,发起兰州战役左翼攻势,于8月22日和平解放临夏,解放军第一兵团部率第一军、第二军和第六军一八四师、一八五师分别进至永靖县的莲花、循化和大河家渡口,着手抢渡黄河的各项准备。

  在部队首长的亲自指挥下,军民密切配合,昼夜奋战架设浮桥。仅两天时间,从黄河南岸用5只木船,搭架1座简易浮桥直到中流。此时正值黄河汛期,浪大水急,搭成的浮桥在25日夜晚被河水冲垮,架设浮桥渡河的计划被迫放弃。于是,部队首长做出决定,依靠群众用皮筏摆渡,在莲花渡口以扯船为主,组织水手抢渡黄河。

  不到两天时间,组织水手500人,筹集牛、羊皮筏150多只,木船2条。28日,水手们紧握桨杆,从渡口夜渡解放军100名,抢占黄河北岸的古烽火台,控制东、西、北通道,掩护大军渡河;再抢占北岸王家大山,歼灭两个骑兵连守敌,建立山头阵地,保证大军顺利渡河。

  由于木船数量少,战马又不能上皮筏摆渡,直接影响着进军速度,后来根据群众建议,把战马分成若干群,牵一强壮战马在前面凫水引渡,再把成群战马赶入河中,让两名水手泅水尾随驱赶渡河。

  经过连续几天的日夜奋战,9月4日,靠筏子,一军和二军四师及十团、十二团10万大军、2000多匹战马及军资在莲花、循化、大河家安全顺利渡河,后为解放青海和新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