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全州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动员会召开。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季安,州人大副主任张兴珊、副州长蔚俊、州政协副主席肖成荣、州法院院长苟成哲、州检察院检察长刘韶青,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公安局长王国志及州司法局负责人出席会议。州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政法委书记、分管领导、州司法局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会议。韩季安主持会议并讲话。
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临夏州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研究部署全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
会上,州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从各自的业务方面,结合实际,交流了本部门、本系统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州司法局负责人安排部署了全州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据了解,今年,全州8县(市)共有34个乡镇(街道)表示先行试点,明年将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韩季安在讲话中强调,一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州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二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协作配合。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严格执行和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和规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要严格依法,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刑罚执行方式,政法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在社区矫正对象的交接、监管、奖惩等各个环节上,都要依照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34个试点单位要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为明年的全面推开积累经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蔚俊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需要,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二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工作培训,为全州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要加强组织领导,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快建章立制,尽快形成较为科学的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州试行社区矫正工作。
(记者 刘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