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临夏  >  临夏州

临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

 2019/03/22/ 17:00 来源:民族日报

  我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

  每日甘肃网3月22日讯 据民族日报报道(记者 马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一周年之际,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纪委监委、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通知》精神,进一步拓宽纪检监察信访监督渠道,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知晓度及参与度。连日来,我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以“信访举报知识我知道”为主题的“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 

  在活动现场,州、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制作了活动专题宣传展板及宣传折页,向干部群众重点介绍了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和处理程序,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如实举报,讲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有关知识,现场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如实解答。 

  据悉,本次“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采取群众看得懂、听得进、易理解的方式,广泛向干部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相关知识。同时,通过设点宣传、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信访举报知识,接受群众咨询和相关政策业务解答,力争实现宣传活动全覆盖。 

  据了解,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实名举报,提倡网络举报,避免越级举报,反对多头举报”,举报人应当依法、有序、如实举报。各级信访举报部门根据“归口受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纪依法受理办理举报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举报人应正确履行权利和义务,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